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本文目錄一覽:
新鄉市牧野發展管理有限公司待遇怎么樣
好。
1、工資水平高。新鄉市牧野發展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每月工資在7000元左右,高于當地平均工資。
2、保險齊全。新鄉市牧野發展管理有限公司在職人員由公司繳納五險一金,為員工在職期間提供安全保障。
新鄉市牧野發展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樣?
新鄉市牧野發展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26日,法定代表人:呂峰,注冊資本:13,000.0元,地址位于牧野區學院路南段牧野政府院。
公司經營狀況:
新鄉市牧野發展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處于開業狀態,招投標項目103項。
建議重點關注:
愛企查數據顯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該公司存在:「自身風險」信息37條,涉及“開庭公告”等。
以上信息來源于「愛企查APP」,想查看該企業的詳細信息,了解其最新情況,可以直接【打開愛企查APP】
新鄉市牧野區工信局是文明單位嗎
新鄉市牧野區工信局是文明單位。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區科技發展的建議;牽頭擬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科技發展、引進智力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等,并組織實施。
2、統籌推進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統一管理科技經費的預決算;審核區級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4、組織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全區科技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科技計劃指南的制定并組織實施。
5、負責全區科技獎勵工作;根據國家、省、市科技創新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全區相關科技創新激勵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新鄉市科技技術獎勵推薦工作。
6、負責全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推進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負責新鄉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工作。
7、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指導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平臺建設。
8、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歸口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技術市場等工作;承擔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承擔科技扶貧相關工作。
9、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指導、協調區直各部門、各鎮、辦事處的科技管理工作。
10、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和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11、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貫徹執行上級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12、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參與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3、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制造業服務化、平臺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14、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和本區用于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
15、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全區食品、紡織等傳統產業內改造升級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全區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16、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革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17、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產業發展導向和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發布我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指南;負責產業轉移項目監測、統計工作;研究協調產業轉移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18、承擔全區振興裝備制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托國家和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依法負責全區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19、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中小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貫徹落實上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0、統籌推進全區信息產業發展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工業領域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基于信息技術的新興業態發展。
21、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按照權限,負責協調維護全區網絡安全和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基礎網絡的相關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22、負責對所屬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企業實行宏觀管理和指導,規范企業行為規則。負責全區重點企業和企業集團的培育和發展,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23、負責全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24、按照企業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信訪穩定工作和優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工作。
25、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